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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4年招生政策变化
      学校2014年招生政策方面的改变,有以下几点:一、首次投入使用眉山校区,23个专业的新生会在眉山校区就读。二、新增了7个专业,其中本科三个,专科四个。三、艺术类专业在2014年的录取原则上有所改变,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按综合成绩录取。四、2014年仍然实行按专业招生。
  • 专科生有三种方式可升本科
      专科层次升本科阶段有三种途径:第一就是专科毕业生当年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可升到我校相关的本科专业进行学习。第二个是我校的继续教育中心,举办有自考本科专业,专科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套读自考本科专业进行学习。第三个是参加我们学校的中外合作项目,出国深造取得本科及硕士文凭。
  • 新生进校后 学校提供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在大一的新生进校以后,学校提供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但是要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转专业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招生办法的规定,按照艺术类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招生问答

学生的住宿条件如何?
:学生公寓每间住宿6人,内有衣柜、电脑学习桌、宽带网络接口、阳台、独立卫生间、电风扇、热水系统、饮用水直供系统等

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能录取吗?
: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根据往年情况,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数量较多,一般可录取满额,完成招生计划。为了避免落榜,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学校录取新生在第几批次?
:学校在招生的大多数省录取批次普通类为本科第三批和专科第二批,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艺术类为提前批。

报考指南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是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实施本、专科学历教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学校占地1500余亩,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拥有47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了工、管、文、教、法、艺6个学科领域。并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学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舞蹈学院。

  办学十二年来,学校始终秉承“明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目标,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坚持开放式办学,走校地企合作办学的道路,通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形成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两万名高素质、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受到各行各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并涌现了一大批优秀校友,为经济和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学校毕业生历届就业率均保持在95%左右,多次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先进单位。

  学校的成都校区位于成都高新西区,成都母亲河府南河源头,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学院新建的眉山校区,座落在锦绣成都天府新区,文化眉山东坡故里,秀丽岷江河畔。校园与眉山市区一桥相连,交通便利,有四条快速通道与成都市中心相连。乘座快铁只需18分钟,乘座公交车只需50分钟。新校区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总面积达45万平方米。第一期工程建有行政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塑胶运动场、食堂综合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等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将于2014年6月全面竣工。现代化的眉山新校区,将以崭新的面貌于2014年9月开校……>>【详细

  学校专门设立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该中心从新生进校开始到毕业,专门进行学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指导,每个学生均建立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竞争能力档案。学校还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多种类型的双选会。建立了实训就业基地,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双向就业,与本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取我校的毕业生,学校培养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在各行各业中表现突出,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近年来学生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企业评价满意率达到99%。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对我校的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及校地企合作创新模式进行了报道。2013年我校还被四川省教育厅评委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特色培养

  我校努力探索“三·三”教育,即三面向: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未来;三突出:突出品德修养、突出实践能力、突出个性发展;三热爱: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生活。

  我校主要在“校地企”合作方式、素质教育和专业建设三个方面,着力打造办学特色,成效显著。近三年平均就业率达95.67%,受到社会、用人单位的欢迎。

  首先多种形式开展“校地企”合作

  第一,校地合作,链接企业。学校与当地劳动局、就业局、经济开发区等政府部门合作,通过他们“穿针引线”,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实践基地77个,与企业签订就业基地达157个。

  第二,联合办班,定向培养。学校以企业需求,以定制班的形式,为企业培养人才。如:思科网络公司合作建立了思科网络技术学院,按企业技术要求,培养网络技术人才,又与上海贝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联合举办“贝电”卓越工程师班,为企业培养技术人员。

  第三,“企业高管”参与课改,走进课堂。学校邀请“企业高管”参与教学内容改革和担任主讲教师,实施了“企业高管”进课堂的大胆尝试,使学生的理论知识更贴近实际,应用能力更符合企业要求。

  第四,校企共建、加强实训。学校和企业联合建立实训基地。如:与上海鼎捷软件公司共建校内ERP实训基地,与斯琴高娃服饰有限公司共建校内“淘宝”实训基地,与成都金华峰汽车维护技术有限公司共建汽车电子工程实践教育基地。

  其次以“两大能力”为内涵,加强学生素质教育

  学校通过开放性实验实训室和大型就业创业等活动,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加强学生素质教育。

  一是,在学生具备专业理论基础上,通过开放性实验实训场所,以项目为引导,激发实践动手兴趣,提高学生应用和技术技能水平。如2012年学生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总决赛,获得光电组全国一等奖,同年参加由工信部举办第四届“国信长天杯”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两项。

  二是,学校在每年五月和十月,分别举办“就业创业服务月”和“职场挑战月”大型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了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涌现出一批就业创业典型。如:2012届毕业生李梦在参加天津卫视“非你莫属”节目,被众多“老总”争抢,最终圆梦“58同城”总裁助理职位;2011届毕业生李寿星等发明的多功能餐桌用品,获国家专利,目前在郫县大学生创业园区创建个人公司,年营业额过百万;2010届毕业生田明恒,现任成都全友家私市场部经理。他在校期间,曾在3天内为全友家私销售产品500万,5个月销售5000万。

  最后依托行业、企业办专业

  学校积极推进行业、企业联合办专业,以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立标杆、树典型”引领专业建设。比如,学校舞蹈专业,以四川省舞蹈家协会国际标准舞学术委员会为依托,在充分调研确定了行业需求后,明确了以国际标准舞为培养主要方向,从而与其他高校舞蹈专业错位发展,使专业优势和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学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与企业合作,确定了在通用电子和汽车电子两个方面发展,通过四川省“专业综合改革”、“卓越计划”、“精品课程”、“校外汽车电子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四个平台打造专业特色。

  咨询电话:028-87953080、87953086、87953069、87959669、38090999、38090666;

  传 真:028-87953066;

  咨询QQ:800080890;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cscdxy;

  学校网址:http://www.cdxy.edu.cn/(http://www.csdcdxy.cn);

  招生网址:http://www.csdcdxy.com;

  电子邮箱:csdcdxy@126.com。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部编代码:13672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实施本科学历教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三、学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专科专业学制三年。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65号,邮政编码:611745。

  学校眉山校区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1号,邮政编码:620036。

  五、录取规则

  1.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上线考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3.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相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5.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录取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学生的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9.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10.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11.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12.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3.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csdcdxy.com)及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账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送达方式,按照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4.新生报到入学后,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但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5.学生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16.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953080、87953086、87953069、87959669、38090999、38090666;

  传真:028-87953066;

  咨询QQ:800080890;学校微信公众账号:cscdxy;

  学校网址:http://www.cdxy.edu.cn/(http://www.csdcdxy.cn);

  招生网址:http://www.csdcdxy.com;

  电子邮箱:csdcdxy@126.com。

  1.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上线考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3.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相关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三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四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5.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录取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非外语专业学生的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9.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10.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11.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12.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

  13.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csdcdxy.com)及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微信账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送达方式,按照考生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

  14.新生报到入学后,在同层次同科类的前提下,提供一次调换专业的机会。但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5.学生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16.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学院学费收费标准为:普通类本、专科每生11000-12000元/年、艺术类本、专科每生15000元/年,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校园掠影

未名湖

智源亭

艺术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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