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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及系列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20〕307号)
2020-06-24 14:33:00
四川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20〕2号)、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系列活动安排的通知》(川公共节能办〔2020〕2号)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现就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及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全国节能宣传周

  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5日

  主题:绿水青山节能增效

  (二)全国低碳日

  时间:2020年7月2日

  主题:绿色低碳全面小康

  二、活动方式

  (一)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围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结合今年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贴近师生实际、形式灵活多样的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普及垃圾分类、循环经济、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大力培育节能降碳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抓手,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节约养成教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持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落实活动;积极开展全国大学生节能降碳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推动形成崇尚节约、低碳环保、生态文明的校园新风尚。

  (二)开展“135”绿色出行系列活动

  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健步走、健康跑和绿色出行活动,号召“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积极践行减少碳足迹的环保理念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内骑行、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方式,引导教职员工和干部职工将公交出行作为绿色出行首选。

  (三)参加节能低碳宣传培训活动

  各地、各校和各单位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积极组织收看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经验交流云直播、线上全省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成果展和公共机构节能低碳发展报告会。要组织参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工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主办的节能低碳主题培训活动。活动时间6月至11月,围绕节能低碳发展、节约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合同能源管理等六个方面,采取主题宣传月的形式,持续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培训及配套活动,有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与节能低碳发展。

  (四)参加国家节能中心节能周(成都站)活动

  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2020年国家节能中心节能周(成都站)活动。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以及“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要认真落实节能工作要求,做好四川省节能监察执法对日常节能工作核查准备。

  (五)参加优秀节能低碳发展案例评选活动

  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积极参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厅、省广电局主办的优秀节能低碳发展案例评选活动,活动时间7月至11月,7月广泛征集公共机构领域优秀节能低碳发展案例,8月组织专家开展评选活动,9至11月在省、市(州)主流媒体、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开设专栏,专题宣传全省公共节能低碳发展优秀案例。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加强节能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国家和全省节能宣传系列活动安排,细化本地、本校和本单位节能宣传活动方案,做到节能宣传活动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要切实按照我省和各地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广线上活动形式,控制线下活动规模和社交距离。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有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的原则,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以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创建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合同能源管理、绿色办公、绿色校园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丰富拓展宣传载体,提高师生和干部职工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加强节能宣传经验总结及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节能宣传周期间,特色主题活动的图文资料(电子版)应于次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指定邮箱,我厅将及时遴选优质信息上报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在四川教育网、四川院校后勤网及其他有关媒体同步宣传报道。各地、各校和各单位应在7月8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附10张特色宣传活动照片)及时报送至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指定邮箱,12月22日前报送全年节能宣传工作情况。

  联系人:宋飞,联系电话:028—86677108,邮箱:gxk2019@126.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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