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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工作要求出台
2013-03-02 15:23:00

  3月1日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按教育部学生司要求,四川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仍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据悉,3月20日前相关高校将向教育部报送本校测试合格的四川省艺术特长生数据库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高校会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于6月28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名单。

  另外,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也同时出台,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件精神,相关高校在4月19日前应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按相同格式同时以公函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一处,以便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补充考生报名信息后,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上确认各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对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就可以录取的考生,高校在报送的本校合格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中将予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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