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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所高职院校2017年在四川单独招生 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
2017-01-11 10:39:00
四川新闻网

  12月21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范围和规模。经批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53所高职院校2017年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省内高职院校进行招收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25日。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9:00-11:30,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阅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据悉,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应参照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实行职业技能考试。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和材料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6年版)》,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7年版)》,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不用参加高考或是免试录取。即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所报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以2016年下达的原始计划为基准,下同)的3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尚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但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院校,可在试点专业开展单独招生,且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原始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40%至60%。省教育厅表示,各院校应通过单独招生,加大提高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应及时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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