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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11-05 19:44:00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高职扩招院校: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我省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局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全省防疫保考压力持续加大。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以及省招考委《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1〕45号)要求,确保我省2021高职扩招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各高职扩招院校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全省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和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防疫保考工作,做到防疫保考两手抓、两手硬,坚决守住不因高职扩招影响疫情防控、不因疫情防控影响高职扩招的底线。
  二、做好信息确认审核
  各地招考机构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各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在全省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在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方式审核考生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采取线上方式确认。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的考生,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信息确认办法,确认时间可适当延长,具体时间应在招生院校考试前两天内完成确认,具体确认办法需报经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各高职扩招院校要立即激活指挥体系,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根据疫情变化等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再次梳理考试各环节,认真排查防疫漏洞,强化落实防疫措施,做好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并按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据实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好防疫物资、隔离场所、备用考场、发热考场等最充分的应急准备。各校要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鼓励有条件的院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试,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坚决守好校园一方净土。
  各地、各校要主动及时发布本地、本校关于本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信息确认、考试组织等相关安排,并加强宣传,提前告知考生,为考生顺利参考营造安全良好的环境。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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