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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    2015-02-09

  一、学校名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所在 系部
专业名称
普高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体育 特长生
艺术 特长生
合计
学费(元/人年)
小计
文科
理科
小计
类别
1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8
 
 
15
加工制造类
1
 
 
24
4100
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8
 
 
15
加工制造类
1
 
 
24
4100
3
机械设计与制造
4
 
 
8
加工制造类
1
 
 
13
4100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4
 
 
8
加工制造类
1
 
 
13
4100
5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
4
8
加工制造类
1
1
14
4100
6
材料工程系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10
12
加工制造类
1
 
 
23
4100
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6
 
 
8
加工制造类
1
 
 
15
4100
8
材料工程技术
5
 
 
4
加工制造类
1
 
 
10
4100
9
冶金技术
5
 
 
4
加工制造类
1
 
 
10
4100
10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5
 
 
4
加工制造类
1
 
 
10
4100
11
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
5
8
加工制造类
1
1
15
4100
12
电气工程系
电气自动化技术
8
 
 
15
信息技术二类 加工制造类
1
1
25
4100
1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
 
 
4
信息技术二类
1
 
 
7
4100
1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2
 
 
4
信息技术二类 加工制造类
1
 
 
7
4100
15
电力电子技术
2
 
 
4
信息技术二类
1
 
 
7
4100
16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4
 
 
8
信息技术二类 加工制造类
1
 
 
13
4100
17
通信技术
2
 
 
4
信息技术二类
1
 
 
7
4100
18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2
 
 
4
信息技术二类 加工制造类
1
 
 
7
4100
19
车辆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
 
 
8
加工制造类 信息技术二类
1
 
 
15
410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6
 
 
4
加工制造类 信息技术二类
1
 
 
11
4100
21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4
加工制造类
1
2
27
4100
22
汽车整形技术
4
20
加工制造类
1
 
 
25
4100
23
计算机科学系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10
信息技术一类
1
 
 
15
4100
24
软件技术
2
 
 
10
信息技术一类
1
 
 
13
4100
25
计算机应用技术
4
 
 
10
信息技术一类
1
2
17
4100
26
计算机系统维护
4
 
 
10
信息技术一类
1
 
 
15
4100
27
物联网应用技术
4
 
 
10
信息技术一类
1
 
 
15
4100
28
经济管理系
会计
2
10
财经商贸类
 
 
 
 
12
3700
29
市场营销
35
10
财经商贸类 公共事务类
1
2
48
3700
30
物流管理
20
10
财经商贸类 公共事务类
1
 
 
31
3700
31
经济信息管理
4
10
财经商贸类
1
 
 
15
3700
32
电子商务
5
10
信息技术一类 信息技术二类
1
 
 
16
3700
33
旅游系
涉外旅游
10
10
旅游服务一类及其它各类
1
 
 
21
3700
34
景区开发与管理
10
10
旅游服务一类及其它各类
1
 
 
21
3700
35
酒店管理
35
15
旅游服务一类及其它各类
1
2
53
3700
36
旅游管理
35
10
旅游服务一类及其它各类
1
 
 
46
3700
37
外语系
应用英语
5
 
 
 
 
 
 
 
 
5
3700
38
商务英语
5
 
 
 
 
 
 
 
 
5
3700
39
旅游英语
5
 
 
 
 
 
 
2
7
3700
40
艺术系
学前教育
20
25
公共事务类
 
 
5
50
5000
41
艺术设计
15
(限美术特长生报考,需参加学校美术专业测试。)
15
6000
42
建筑工程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
5
55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
2
3
5500
43
园林工程技术
4
7
土木水利类
1
 
 
12
5500
44
工程造价
5
7
土木水利类
1
 
 
13
5500
45
工程监理
5
 
 
3
土木水利类
1
 
 
9
5500
46
建筑工程技术
5
 
 
10
土木水利类
1
 
 
16
5500
合计
 
 
 
 
370
 
 
 
 
370
 
 
40
20
800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计划为准;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六、学历证书

  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者,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运动成绩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4.有美术特长的考生方可报考艺术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除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美术专业测试。

  5.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八、报名方式

  1. 2015年3月16日(周一)至3月29日(星期天,24:00截止)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并缴费。报名网址:http://www.scetc.com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3.艺术、体育特长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考生所填六个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4.美术类特长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考生所填二个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5.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的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五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 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艺术和体育特长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测试项目(其中:体育特长类须在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 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艺术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

  九、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4月10日(周五)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4月10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1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 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院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 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4月11日(周六)下午14:0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美术特长考生美术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素描、色彩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

  十一、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 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 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一志愿未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合格线上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某专业第二志 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二志愿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合格线上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 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2.对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艺术、体育、美术专业测试) 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艺术、体育或美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投档原则是成绩优 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一轮投档录取。投档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录取投档先后顺序,如果是语文相同就看数学,数学 相同就看外语。

  3.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5年9月4日-5日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 学金”等,同时,学院还有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此外,学院对特困生减免部分学费,并通过学院设立的“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 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及对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单独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3.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4.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十四、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网址: http://www.scetc.edu.cn

  E-mail:zhaoban@ sc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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