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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布“强师惠师十条措施”
2022-06-23 17:30:00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6月20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强师惠师十条措施》。
  1.建立教师荣誉制度
  为从教累计满40年男性教师、满35年女性教师颁发市长签名的荣誉证书;为连续三代及以上均有家庭成员(须为直系亲属)从教的家庭颁发市政府授予的“教育世家”终身荣誉牌匾。
  2.建立教师激励制度
  每年定期表扬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对受表扬教师、教育工作者予以激励;大力培育“川中明珠计划”遂州教育名师。
  3.搭建教师成长平台
  从2022年至2035年,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即:百名教育家型卓越校(园)长、百个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千名校(园)长及后备队伍、万名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推动教师人才队伍梯队建设。
  4.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在职在编教师参加非高收费教育培训项目(学历教育、在职学位教育等),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根据遂委办发〔2016〕32号文件,在证书取得当年按不超过学费总额30%给予一次性补助。
  5.深化教师评聘制度改革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最高标准设置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批准的岗位总量内实行岗编适度分离统筹使用,并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职称评定优惠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岗位设置为“双肩挑”岗位的,可不占专业技术岗位数。
  6.保障教师福利待遇
  健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幼儿园、高中教师收入稳步提高。按规定提高班主任津贴、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遂宁市高层次教师人才生活补助、安家补助、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等方面待遇。
  7.实施“教师减负”行动
  全面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教师减负清单》,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支持学校采用委托第三方服务方式,破解学校教师整体负担过重问题。
  8.做大关爱教师专项基金
  做大遂宁市关爱教师专项基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关心教育、关爱教师。完善遂宁市捐资助教激励机制,对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进行命名表扬,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激励政策。
  9.实施教师身心健康工程
  落实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在职教师开展体检。鼓励教职员工参加“遂宁市教职员工团体意外综合保险”。深入开展“教师之家”建设,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对优秀教师、困难教师、退(离)休教师进行慰问。
  10.实施教师安身安心工程
  全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安心工程,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中小学教师公寓建设,让农村教师安心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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